法人備案的情況:
主體負責人=法人,網(wǎng)站負責人=法人
① 由于主體和網(wǎng)站負責人是同一人,負責人信息寫一次即可,不需要重復寫;
② 法人備案時,應急聯(lián)系人只需填寫一個人;
③ 上傳身份證證件只需上傳法人本人的身份證;
④ 人像采集時需采集法人的信息;
⑤ 短信核驗需法人手機號進行核驗。
非法人備案的情況:
主體負責人=法人,網(wǎng)站負責人=代辦人
① 主體和網(wǎng)站負責人不是同一人,則需要分別填寫主體和網(wǎng)站負責人的信息;
② 非法人備案時,應急聯(lián)系人需填寫兩個人;
③ 上傳身份證證件需分別上傳法人及代辦人的身份證;
④ 人像采集時需采集代辦人的信息;
⑤ 短信核驗需代辦人核驗或法人/代辦人同時核驗;
⑥ 需另外上傳《法人委托書》。